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特色服务项目
法律顾问工作流程
服务方式
服务承诺
服务收费

 

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  解答法律咨询、为聘请方合法经营提供建议。
•  代为修改或起草各类重大合同,为聘请方谋求最大合同权益。
•  对聘请方所签署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法律意见 。
•  受聘请方的委托,为聘请方作律师见证(该项内容另外收费),制作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  接受委托,担任聘请方的代理人,在涉及聘请方行政处罚、刑事处分、经济纠纷、劳动争议的案件中,代理调解、仲裁、听证、复议或诉讼,进行辩护,维护聘请方合法权益。(该项内容另外收费)
•  应聘请方的要求,协助聘请方做好信用管理体系、制度建设;清理债权债务、制定追债方案。(债权追收按实现债权金额的约定比例另外收费)
•  根据聘请方需要,协助聘请方开展有关法律的宣传活动,教育员工遵纪守法,从加强企业管理出发提高员工法律意识。
•  根据聘请方需要,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宣讲,举办法律讲座。
•  为管理高层提供与其业务活动有关的经常性法律咨询,向其提供有关法律信息资料, 解释有关法律规定,为高层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  及时制定、修订、补充合同范本,协助聘请方推行合同标准化工作。
•  清理出需要及时追款的合同业务,列出追款方式及时间表,确保诉讼时效、以保障聘请方的合法权益。
•  受聘请方的委托,对聘请方发展战略、股权结构、组织架构和治理模式进行论证,提出书面论证意见及建议。
•  受聘请方的委托,对聘请方管理制度、制度建设、流程再造进行论证,提出书面论证意见及建议。
•  受聘请方的委托,对聘请方的重大经营活动进行论证,提出书面论证意见及建议;参与聘请方重大经营活动的谈判,协助制定相关法律文件。
•  受聘请方的委托,对聘请方人力资源管理方略进行论证,提出书面论证意见及建议,协助聘请方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  应聘请方的要求,根据聘请方实际需要提供其他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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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服务项目------公司改制及股票发行上市服务内容

主办律师牵头,由 3-5 名律师组成项目组,全过程或分阶段为贵公司改制及股票发行上市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服务范围和内容具体包括以下阶段的不同方面:

•  股份制改制准备阶段
1 、参与或为主组织发起设立、整体变更、改制重组为股份公司的方案设计;
2 、参与发起设立、整体变更、改制重组设立股份公司的可行性论证;
3 、对改制重组中存在的问题或障碍提出解决办法,并从法律上进行论证;
4 、协助公司作好基础性工作,包括: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界定投资主体和出资资产的产权归属,并就产权界定的问题与协助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协商;
5 、确定公司土地资产的处置方案并报土地主管部门审批;
6 、参与债权债务重组方案设计,并从法律上进行论证;7 、与战略投资者进行协商,确定股份公司股本总额规模、发起人人数、初步股权比例;
8 、对公司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

•  股份公司设立阶段
1 、起草资产重组协议、发起人协议、章程草案等法律文书;
2 、协助公司起草改制及股份公司设立的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3 、进行发起人资格审查;
4 、协助公司办理必要的前置审批手续;
5 、协助申请对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备等手续(如有);
6 、对存在国有股的公司,为股份公司国有股权设置与管理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7 、出具改制设立股份公司的法律意见书;8 、协助公司编制报批的各类文件、材料;
9 、协助股份公司召开发起人会议和创立大会,并为创立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  上市辅导期阶段
1 、从法律角度对股份公司规范运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2 、对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与治理、证券市场法律制度等方面进行培训;
3 、协助股份公司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4 、出席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5 、协助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的验收;
6 、担任公司法律顾问。

•  制作发行上市申请文件阶段
1 、拟订公司股东大会相关文件;
2 、出席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3 、协助草拟、审查股份公司与主承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的《股票承销协议》《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协议》《聘请审计机构协议》等相关文件;
4 、修订拟上市公司的章程草案;
5 、参与发行方案的设计,代表股份公司与主承销证券公司协商确定发行办法、发行规模、发行价格等;
6 、协助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出具承诺函;
7 、进行尽职调查后为股份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出具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8 、针对中国证监会的发行审核反馈意见为股份公司出具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
9 、协助公司解决在本次发行上市申请中遇到的问题;
10 、根据反馈意见协助修改申报材料;
11 、为股份公司发行上市的申请经发审委通过后对申报材料进行鉴证;
12 、应公司要求的其他服务。

•  上市公司专项法律顾问
1 、通过电话、传真、约见等方式及时提供公司法律咨询;
2 、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各种制度,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3 、应邀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见证
4 、起草、审查、修改协议、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5 、应邀参与公司各类谈判;
6 、代理公司诉讼、仲裁;
7 、上市公司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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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工作流程

为更好的规范法律顾问工作,提高律师工作效率,保障法律服务工作质量,使本所与顾问单位之间沟通顺畅,权责明确,特制定本工作流程,供双方共同参照执行。

•  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一)应顾问单位要求参加重大经营决策,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应顾问单位要求参与起草、审核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口头及书面解答顾问单位有关法律方面的疑难问题;
(四)应顾问单位要求参与企业合并、分立、股权变更、投资、资产转让、联营及租赁、重大采购、投标、招标等重要经济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
(五)应顾问单位要求协助办理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有关知识产权行政手续;
(六)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参加诉讼和非诉讼活动,处理顾问单位与其他企业、组织及个人的现实和潜在的纠纷
(七)应顾问单位要求进行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活动;
(八)应顾问单位要求,参与各类合同的起草、谈判和签约;
(九)协助办理顾问单位要求的其他法律事务。

•  法律顾问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履行律师职责办理各项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二)对顾问单位违规操作的行为及其法律风险提出建议;
(三)根据工作需要查阅顾问单位有关文件、资料;顾问单位应积极支持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予以配合。

•  法律顾问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律师职业道德:
(二)忠于职守,维护顾问单位合法权益,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三)对所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书以及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四)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顾问单位商业秘密。

•  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流程

针对法律顾问工作内容,法律顾问及顾问单位应共同遵循如下工作流程:
•  提前告知制度
顾问单位如需法律顾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起草审核顾问单位重要规章制度、参与重要经济活动、参与 100 万元以上标的的重大合同谈判及办理其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非讼事务,至少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上述事务办理日为基准)告知法律顾问上述待办事项具体内容、相关文件资料、决策谈判背景及经营决策相对方或合同相对方必要情况等;如情况紧急应最少提前 1 个工作日告知法律顾问。否则法律顾问在不了解上述资料的情况下所进行的决策建议、审查、谈判及相应文书出具,未能有效避免纠纷产生的,法律顾问不负责任。

•  合同审查流程
1 、一般审查时间:法律顾问收到顾问单位提交审查的合同后,应在收到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提交《合同审查意见书》,修改后的合同及留存的《合同审查意见书》由律师事务所归档。
2 、如特殊情况下顾问单位要求法律顾问在收到合同的当时修改审查完毕,则法律顾问可应顾问单位要求先行在合同文本上进行修改,修改完毕提交合同修改稿并留底备查,于次日提交《合同审查意见书》,《合同审查意见书》中对原修改内容可以有适当修正,实际修改意见应以《合同审查意见书》为准;如合同修改内容不多,顾问单位又同意的,可不再提交《合同审查意见书》。
3 、同一日内顾问单位有 2 份以上合同提交审查的,法律顾问应根据顾问单位要求优先审查较为紧急的合同,全部合同审查总和时间应大于等于一般审查时间小于等于一般审查时间与同日提交合同份数的乘积。
4 、如提交审查的合同系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合同或重大复杂合同,经法律顾问与顾问单位沟通可适当延长合同审查时间。
5 、《合同审查意见书》应按律师事务所标准模式出具,以保证规范性和准确性。

•  参与诉讼活动流程
1 、应诉:
( 1 )顾问单位权利义务:
A 顾问单位应在收到法院传票、应诉通知书等文件当日将上述文件提交法律顾问,并告知法律顾问相关案件背景情况
B 举证期限内顾问单位应配合法律顾问收集提交证据,如因顾问单位原因导致未能在举证期限内收集到足够证据引起的法律后果,法律顾问不予承担;
C 顾问单位有权派代表参加庭审旁听,以了解庭审情况;也有权要求随时了解案情进展。

( 2 )法律顾问权利义务:
A 法律顾问应充分履行职责,在接受委托后 5 个工作日内应当携带基本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委托书、事务所公函、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基础证据材料等基本文件)到受理法院 / 仲裁庭阅卷,做出阅卷笔录并复制本案有关材料;
B 举证期限届满前必须将证据整理编号并附清楚明白的证据清单递交法院 / 仲裁庭;
C 开庭前准备好书面代理词,并根据庭审情况和策略变化进行修改;
D 法律顾问应在庭审各阶段及时向顾问单位通报情况。

2 、起诉:
( 1 )顾问单位权利义务:
A 顾问单位欲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正式告知法律顾问起诉意愿并提供所有相关证据;
B 顾问单位有权派代表参加庭审旁听,以了解庭审情况;也有权要求随时了解案情进展。
( 2 )法律顾问权利义务:
A 法律顾问应在接受委托后 5 个工作日内,携带立案基本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委托书、事务所公函、起诉状、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基础证据材料等基本文件)到法院 / 仲裁委员会立案;
B 开庭前准备好书面代理词,并根据案情进展和策略变化进行修改。

3 、结案后,法律顾问应当对该案的代理经过做一次系统性总结,并于结案后七日内做出结案报告经审批后提交给顾问单位。

•  法律讲座与咨询流程
法律顾问可配合顾问单位的要求提供法律讲座及组织法律咨询活动。顾问单位应在预定讲座 / 咨询日 7 日前将该次法律讲座 / 咨询的主题告知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与顾问单位充分沟通之后确定具体的选题,并告知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可在人员方面给予支持和配合。安排讲课 / 咨询的人员应当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授课讲义在授课前 3 天交执行主任审查。授课后视情况给有关听课人员发“法律顾问单位员工咨询卡”。

•  解答法律问题流程
顾问单位提出的一般性法律问题可由法律顾问在保证正确性的情况下当场作出口头解答,事后如查证回答有误应及时告知顾问单位;如顾问单位需要正式解答,法律顾问应在 2 日内向顾问单位提交《法律意见书》就该问题书面解答。

•  非讼事务流程
1 、法律顾问应认真办理各项非讼事务,顾问单位应根据法律顾问要求提供人员、资金及其他必要配合。
2 、顾问单位授权法律顾问办理各项非讼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制度第一条第(一)项至第(八)项所列内容)后,法律顾问视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如需就该项非讼事务对顾问单位书面阐明观点、分析风险、总结情况等时,法律顾问应向顾问单位出具《法律意见书》;如需代表顾问单位名义对外阐明观点、告知利害关系、行使权利等时,法律顾问应对外出具《律师函》。
3 、一般情况下,《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函》应在顾问单位提出具体非讼事务处理要求后 3 个工作日内出具,本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4 、《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函》均应按本律师事务所标准文本模式出具,以保证规范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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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式

•  提供法律咨询: 以口头解答、书面解答、网上解答、出具法律意见书、参加洽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就相关法律、法规、经营问题提供具体法律意见。(该项内容中涉及以律师所名义出具的法律文书如: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等另按标准优惠或协商收费)
•  代书: 起草、修改各类法律事务文件及诉讼文书。
•  代理仲裁、诉讼、执行。(此项另按执业律师办案收费标准的70%--80%优惠收费):
代理公司经济、民事、行政、劳务纠纷;
代理公司仲裁案件;
代理公司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律师见证:(按标准优惠或协商收费)
依照法律规定对法律行为、法律文件、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见证。
•  审查、清理、修改、补充合同、提供标准合同范本。
•  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条款。
•  特色服务方式: 网上咨询,在网上解答顾问单位的问题,起草、修改各类法律事务文件及诉讼文书通过网上传输,服务快捷、高效,节约商务成本。
•  书面咨询、合同修改审核、发布法律公告等一般性事务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  由法律顾问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改进律师工作。
•  应聘请方要求,我们可指派律师或律师助理常驻聘请方日常办公,处理聘请方日常法律事务。指派律师日常办公所需场地、设施和条件由聘请方负责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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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我们的目标是:通过我们的法律服务,使您在法律方面的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最终走上规范化、法律化的运营轨道。
  必要时,贵公司根据公司或项目的性质、经营特点、现在的状况、亟需解决的问题、发展计划等具体情况,书面提出所需的法律服务要求,以便我们有针对性的作出更完善的解决方案。
  我们会与客户协商固定的法律顾问年费,以便客户作出年度预算;一般而言,客户可根据公司的成长阶段、业务特征、营收数额、公司规模等确定可能的法律费用预算。
  所有在法律顾问关系期间我们所知晓的客户情况、商业秘密、经营手段等信息,无论我们与客户是否存续法律顾问关系,我们都承担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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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收费

•  常年法律顾问:
①注册资本低于100万:1-2万元/年。
②注册资本100--500万:2-5万元/年。
③注册资本500--2000万:5-15万元/年。
④注册资本2000万以上:15-30万元/年。

•  专项法律顾问:(该项收费后,另无其他收费)
①项目投资低于100万:2%(最低不低于1万)。
②项目投资100--500万:1.5%(最低不低于2万)。
③项目投资500--2000万:1%(最低不低于
8万)。
④项目投资2000万以上:0.8%(最低不低于25万)。

•  其他收费项目按协商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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